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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的材料 诉讼保全的方式

2023年5月28日  西宁知名律师   http://www.xmzmls.com/

  李信善律师,西宁知名律师,现执业于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的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为您介绍的关于合伙债务强制执行的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债务纠纷经过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拒不支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也要附带债务人有财产能力还款的相关证据或者证据线索,否则,强制执行很难实施。



诉讼保全的方式

  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文章来源: 西宁知名律师
律师: 李信善 [西宁]
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2971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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