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知名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夫妻债务
文章列表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怎

2018年12月18日  西宁知名律师   http://www.xmzmls.com/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怎么办?

  一是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如妇女冼某为了调查丈夫伪造290万元的巨额债务,把所谓债务人提供的并有丈夫签名的借条拿到公安部研究所鉴定笔迹的书写时间,经鉴定,该借条是于1999年初离婚诉讼时写的,与借条所写的借款时间1996年不符,从而认定是伪证,因为冼的丈夫伪造债务巨大,被认定犯了“妨害作证罪”。

  二是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是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四是人民法院对上述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 西宁知名律师
律师: 李信善 [西宁]
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297120145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mzmls.com/art/view.asp?id=933782987928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 2.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
  • 3.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 4.夫妻一方在结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 5.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吗?
  • 18297120145
    官方微网站
    电话:18297120145
    Q Q:
    联系信箱:18297120145@163.com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1楼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